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南科化环境材料有限公司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要求,现就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主评审系列
自然科研(含实验)系列高、中级职称;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仅限化工、建材、冶金、电子、轻工5个专业)。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职称申报资格且具备一定科研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在11月25日-12月6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及时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按照高评会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谨防漏项、缺项、掺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发生。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核并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拟推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上报。
(三)组织审核
院人力资源部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各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规范有效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应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及时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组织评审
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邀请专家组成省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条件和评审工作规则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评审结果。评审会议召开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告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时间、地点,并提醒做好答辩准备。
三、相关职称政策
根据河南省职称文件精神,有关具体政策和办法如下:
1.职称申报人员在1个评审年度只能申报1次评审。
2.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须为5年以上。
3.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4.博士和博士后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依据《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豫人社办〔2022〕22号)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初聘中级职称和申报高级职称。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博士研究生毕业无职称人员,按照我省初定政策办理职称初定。
5.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省科学院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其中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三)不占单位结构比例申报的人员,参加我院相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规范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53号)规定的申报流程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高级职称。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常态化申报、集中式评审,具体评审时间视申报通过人数另行安排。
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高级职称的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院人力资源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完成网上申报。
6.关于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问题。企业无任何职称人员,可依据学历、年限要求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考核初定的初级职称不再作为限制性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坚持工作原则。职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各单位应在之前职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领会省、院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把握工作原则,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要通过扎实的工作,树立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良好人才评价导向。
二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各单位人事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的宣传工作,熟练掌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使用,让申报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的变化及调整情况。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引导,并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不得推诿搪塞、敷衍了事,真正让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充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要全面推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申报职称和相关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其真实可靠,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四是要把握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根据时间安排和要求,妥善处理好职称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及时完成各个阶段的有关工作,切实保证职称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地进行。
特此通知。
2024年11月24日